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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 “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乌兰察布市所属岗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2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管理员〗

关于公布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

“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乌兰察布市所属岗位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现将乌兰察布市所属岗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一)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二)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三)应聘人员登录网站(网址http://115.28.96.217:8026/cjcx/index.aspx)查询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本人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1,下午不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严格按照本人时间进行体检,不得随意更换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后,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体检,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地点。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解放大街157号)门诊楼七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474—2263841)。

(三)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仅限微信支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五)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具体体检要求参照附件2《体检健康须知》。

)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对于需要复检及递补的情况,将以拨打应聘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接听电话,保持报名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体检工作结束后将进行考察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发布通知。

 

附件:

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乌兰察布市所属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

2.《健康体检须知》.doc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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